【資料圖】
1、 所謂民事行為之撤銷,指有撤銷權人溯及地消滅民事行為效力的權利行使行為。即行為一經撤銷,其效力溯及于行為開始時無效。
2、 該行為撤銷前,其效力已經發生的,未經撤銷其效力不消滅。如果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內行使撤銷權,則該行為視同有效的法律效力,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。如果自可撤銷民事行為成立時起超過1年,當事人才請求變更或者撤銷的,人民法院不予保護。
2023-06-10 19:07:24 來源: 互聯網
【資料圖】
1、 所謂民事行為之撤銷,指有撤銷權人溯及地消滅民事行為效力的權利行使行為。即行為一經撤銷,其效力溯及于行為開始時無效。
2、 該行為撤銷前,其效力已經發生的,未經撤銷其效力不消滅。如果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內行使撤銷權,則該行為視同有效的法律效力,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。如果自可撤銷民事行為成立時起超過1年,當事人才請求變更或者撤銷的,人民法院不予保護。